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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推迟 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安排

发布者:  时间:2020-03-02  浏览:

学校关于推迟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安排

 

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学校疫情防控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学校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调整安排如下。

一、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接收截止日期

结合自然科学基金委安排,学校 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 2020310日延后至 2020410日。

对于 2019 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由原定的 2020 年 2 月 28 日延后至 2020 年 4 月 7 日。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2020531(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 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学校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申请人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


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上传学校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3.  202061(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 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学校在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结题材料的科研人员需在 41日前向学校科研处提出情况说明,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向基金委提出申请。

 

       科学研究处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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